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有限公司败诉法院强制执行,但公司无力偿还债务,可以执行法人的个人财产吗?

2019-05-28 13:50:37
推荐答案

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5-28 回复

专业分析:

法律对于债务人也有一定的保护手段,即在强制执行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会中止执行,债务人的唯一住房和基本生活费用不会被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10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在提取和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以上法条中关于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的规定,即是为了保护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存权,是我国执行豁免财产制度的雏形,也是执行豁免财产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展开更多

针对有限公司败诉法院强制执行,但公司无力偿还债务,可以执行法人的个人财产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的,原则上只能执行公司的财产,而不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财产。 (1)如果是合伙企业,法人(股东)需要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无资产,可以执行其法人财产。 (2)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法人(股东)在经营过程中,无过错,其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因此不能执行法人个人财产的。 (3)特殊情况,如果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如果有证据证明,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合不清,可以执行其个人财产。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如果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后,当事人仍然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法人财产。 1、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交易条件不能由双方口头约定,必须使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客户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2、积极催要货款是企业避免陷入债务纠纷的重要手段,客户所欠货款越多,支付越困难,越容易转向第三方购买,我们就越不能稳住这一客户,所以还是加紧催收才是上策,否则超出了诉讼时效就会无法挽回损失。 3、灵活运用法律规则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保障,在数次催要而对方仍不还款时,就要考虑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