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的住房贷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设为“贷款人”,另一方可以作为“共同贷款人”。对于“共同贷款人”,不仅要求是为“贷款人”的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还必须为住房贷款抵押物的房产的所有者之一。但是,这一条对于夫妻来说是个例外,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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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夫妻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中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两人为同一户口; 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收入稳定。
夫妻共同贷款的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具体为:婚后夫妻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假如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出资购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一方全额支付,购买的财产以子女名义登记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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