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破产是指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公司业务经营活动并消灭其法人资格的一种法律行为。根据我国《保险法》第87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破产,首先要经过保监会的同意,方可由法院宣告。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保险法》第88条的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并且在此过程中,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与其他一般企业法人破产相比,保险公司的破产清偿顺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依据我国《保险法》第89条的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①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②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③所欠税款;④清偿公司债务。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针对保险公司破产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提供的清单: 第一种清单:债务人申请破产,除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清单: (1)债务人主体资格证明,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债务人最近一个年度的工商年检材料; (2)债务人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外商投资企业)、职工股东大会或者其他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人同意申请破产的文件; 债务人为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对债务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申请破产的文件; (3)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及债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管理部门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 (4)财产状况说明,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情况、资金账户情况等; (5)债务清册,列明债权人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债权数额、有无担保、债权形成时间和被催讨情况; (6)债权清册,列明债务人的债务人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债务数额、有无担保、债务形成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7)有关财务会计报告; (8)债务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执行情况; (9)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列明债务人解除职工劳动关系后依法对职工的补偿方案;债务人为国家出资企业的,职工安置预案应列明拟安置职工基本情况、安置障碍及主要解决方案等。职工安置预案报对债务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 (10)职工、高管人员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11)债务人为国家出资企业的,应提交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申请破产的意见; (12)债务人申请重整的,应提交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材料; (13)债务人申请和解的,应提交和解协议草案。 第二种清单: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除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清单: (1)债权人及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2)债权发生的事实及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4)申请债务人重整的,应提交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报告。 第三种清单:清算责任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除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清单: (1)债务人主体资格证明; (2)清算责任人的基本情况或者清算组成立的文件; (3)债务人解散的证明材料; (4)债务人未清算的,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财务报告; (5)债务人经过清算的,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清算报告; (6)债务清册,列明债权人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债权数额、有无担保、债权形成时间和被催讨情况; (7)债权清册,列明债务人的债务人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债务数额、有无担保、债务形成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8)债务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执行情况; (9)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列明债务人解除职工劳动关系后依法对职工的补偿方案;债务人为国家出资企业的,职工安置预案应列明拟安置职工基本情况、安置障碍及主要解决方案等。职工安置预案报对债务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 (10)职工、高管人员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的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等,最后被清偿的是普通的债权。普通债权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完全清偿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