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监狱缓刑会不会属于执行刑罚的先决条件

2023-08-08 15:13:02
推荐答案

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08 回复

专业分析:

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宣告缓期执行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被判处刑罚,而且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没有个人危险性,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其基本特征是:判处刑罚,同时宣告缓刑,但保持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所判刑罚的可能性。即如果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规定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被查出有漏罪,也没有发出有新罪,考验期满,撤销缓刑,原判刑期不再执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查出有漏罪或者犯有新罪,也应当撤销缓刑,按数罪并罚的规定执行刑罚,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如果在考验期内发现缓刑人具有收监执行的法定条件,如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接受监督等情形,也要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期,执行的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

展开更多

针对监狱缓刑会不会属于执行刑罚的先决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缓刑犯在缓刑期间擅自外出他省会被收监执行,如果私自外出超过一个月要撤销缓刑收监,没有超过1个月自己回来,最轻会进行书面警告,书面警告3次可以收监,重的会进行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1次后,再一次犯规就可以收监。

刘国栋律师

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

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宣判缓刑时,应当书面告知罪犯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期限和不按期报到的后果。应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