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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使用吗

2023-07-21 11: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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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21 回复

专业分析:

按照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由养老保险基金从统筹账户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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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余额可以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个人账户主要用于被保险人的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提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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