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针对小孩三岁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给谁,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视具体情况而定。我国法律关于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四、其他情况:如果没有以上情形,可以根据双方的收入情况、工作环境、居住条件、教育情况、孩子意见、孩子祖父母外祖父情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一般就会判给有利的一方。
孩子二岁父母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先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孩子的生活习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