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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湖北人。06年在湖北结婚的。现在双方都在上海工作,想离婚。但是男方不想去湖北,我们该如何进行?

2019-01-08 07: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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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1-08 回复

专业分析:

夫妻感情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只要能向法院证明双方之间感情破裂,则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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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现在整个湖北都已经解封了,所以湖北人现在可以去外省,只要健康码显示是绿色的,就可以去外省。当然如果去到部分省,可能会有相应的隔离措施或者对应的疫情防控规范,并且要配合检查以及测量体温、出示证件、登记信息等。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孩子不是本地户口,只要符合在本地就读的条件,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地工作或居住,可以在本地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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