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针对法律咨询离婚为什么一方不给抚养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抚养义务的一种体现,所以抚养费的原则上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一般是指18周岁。针对这个问题做以下总结: 第一、双方可以协议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和期限的长短做出约定,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原则上给付至18周岁; 第二、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三、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当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学校就读的,比如现在的好多大学生;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