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 (迁出、迁入)手续办理程序: 根据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身份证姓名只能是其户口“姓名”内容,不能制作“曾用名”等其他名称,因此请同学们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一定要仔细检查; 制作身份证,是以本人户口为依据,因此户口迁移证所填内容一定要与本人学籍资料所填内容相同,以免对您在校的学习,生活带来不便; 学生在校期间无特殊情况,其姓名、年龄等户籍内容一般不予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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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1、如果已迁出,携带迁移证,毕业证,报道证,单位接收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毕业证和报到证需复印。 2、未迁出,还在学校。开具单位接收证明,到济南办理户籍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派出所领取申请表。填完申请后,把以上手续交到辖区派出所,经兰山分局批示准予迁入以后,给发一张准迁证,携带准迁证至济南办理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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