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赔偿,而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带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交通事故的后续治疗费后续治疗费只存在于造成人体伤害,虽经治疗仍留有残疾的损害赔偿案件中。《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是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但没有导致残疾和死亡后果的情形,其中的赔偿费用只规定了七项,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第三款规定的是受害人死亡的情况,因受害人已经死亡,不可能存在后续治疗的情形;只有第二款规定了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情形,才存在后续治疗的情况。 后续治疗费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以及所产生的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费用。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误工费的认定,如果因伤害导致残疾的,对于已经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了残疾赔偿金的,不应再计算,只能赔偿确实需要同往陪护人的误工费,因为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对受害人应当得到而没有的收入的补偿。
针对交通事故后期治疗费应该如何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伤残后续治疗费需要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确实要发生的后续治疗费用,可在起诉要求医疗费用时一并提出,鉴定机构已对伤残等级及后续治疗费用做出鉴定后,双方可依照鉴定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至法院。
交通事故后期治疗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双方可以对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全部计算,一次性赔偿,今后实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超出一次性赔偿确定的数额的,对于超出的部分受害人有权另行起诉请求赔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