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意义是什么?

2023-05-12 19:37:21
推荐答案

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12 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是交通事故鉴定的,在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之前,为准确计算应该得到赔偿的数额,会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登记进行鉴定。但是到了诉讼阶段以后,肇事方会以属于受害人单方面委托的鉴定结论无效为由进行抗辩。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肇事方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并且交纳鉴定费用的,没有特殊情况,法院都会准许。这样一来,伤者提前鉴定的费用就不会得到支持。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认为自己的伤害程度可能构成伤残等级的,可以在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同时,申请法院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事后鉴定费用可列入赔偿请求内,依判决决定各方承担责任的大小来承担该鉴定费用。

展开更多

针对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意义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伤残鉴定一般不可以提前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前提条件是,职工发生工伤以后,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要去进行伤残鉴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