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9九级”“15)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之规定,应评定为九级伤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9九级5.9.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9.2九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15)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针对手指末端缺失属于几级工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工伤致指骨末节缺失的,可定为十级伤残。 2.《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