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当根据事故等级和涉险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科学制定现场救援方案,组织抢险救援,监控重大危险源,防止发生次生和衍生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可能发生更大危险或者危害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主要指挥人员可以决定暂停或者终止抢险救援。可能危及周边人员安全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撤离和安置。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可以决定依法征调或者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设施、器材等用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事后及时归还并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针对发生安全事故后如何进行现场救援工作?,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并有组织、有指挥地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便于事故原因的调查。重大事故要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各级人员在事故发生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遇事不慌,沉着冷静、果断处理。当事故发生后,与公司应急小组组成临时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小组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积极落实抢险救灾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2.单位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4.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