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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摩托车主受伤但是追尾的责任一般认定为追尾车的责任。如果第一辆车刹车后,被后面的车追尾,该车的损失在车辆尾部,原则上以“追尾”为由,由后面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二辆车,包括倒数第二辆车的损失和赔偿情况大同小异。追尾后在赔付前车损失时,根据目前的交通处理规则,是百分百的全责,由保险公司依据'第三者责任险”赔付。自己车头的损失,视情况看,如果交警认定是刹车不及造成,由车主自己“买单,如果是被后面的车撞上再往前挤的,则由后面车辆赔付。不管那种情况,自己车尾的被撞损失,则由后车赔付。而最后-辆撞上前车造成的损失,主要涉及两块。一是撞前车的损失,由保险公司依据”第三者责任险”赔付,车头损失,同样要看情况分别处理。
摩托车追尾调头车的,具体责任是怎么划分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如事故时摩托车驶入逆向车道,应认定双方同等责任(一方未靠右,一方掉头影响他车); 如事故时摩托车未入逆向车道,应认定掉头车全责,摩托车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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