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后驾驶证暂扣多久可以拿回来,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2、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3、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一、因交通事故、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证被暂扣的,拿回流程为: 1、交警开给你的是暂扣凭证,要想拿回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需要带暂扣凭证去交警队处理结束才能拿到,然后把暂扣凭证交还交警队。 2、但也不是说非得带暂扣凭证,有一种情况就是暂扣凭证丢失了,你带自己的身份证去交警队说明情况,自己在那边写一份书面说明,交警队照样给你处理。 3、交警队之所以要收回暂扣凭证就是怕有人处理结束后再拿暂扣凭证去交警队要车子或是证件,所以才要收回。你亲自写了丢失情况说明,再由本人签字后原先的暂扣凭证就失效了,那人拿在手上也没用了。 (二)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要走的重新领证的流程为: 1、该交的罚款先交清。 2、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教育通知书,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领取满分教育通知书。 3、按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学习结束领取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 4、携带身份证和《预约考试凭证》,按时参加科目一考试。 5、考试合格后,凭驾驶人考试合格通知书,到公安交管部门领取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第一次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考试;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含)以上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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