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根据该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不是您是否同意。您不同意离婚的意愿,人民法院会给予充分考虑,但在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也会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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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有下列情形的,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赌博、吸毒等;分居两年以上的;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关系破裂。在离婚案件中,允许或不允许离婚取决于夫妻关系是否破裂。通奸,非法同居,经批评教育仍无悔改表现的,审查不可能和解,可认定夫妻关系破裂,可判决离婚。通奸、同居、重婚都是判决离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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