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主要标的物)是房子,而不是房子的装修情况。精装修房屋买卖只是双赢的营销手段之一。房屋买卖合同中并未标明精装修各种材料的来源、价格、环保程度等详细约定内容。合同约定越详细,以后无论发生何种质量或其他问题,有合同为依据,索赔相对容易。另外,购买精装房,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房开企业也很关键,因为开发商的实力决定了它的履约能力。否则,合同签得再仔细,开发商无力履约,购房者的权益仍然很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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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精装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方式。如下:1、首先应当审核是否符合立案条件;2、符合立案条件的,审核相关材料是否齐备,材料不齐全的要求进行材料补充;3、排定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4、审理的关键在于,装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证据,双方对于自己的主张,提供的证据是否有效证实自己的主张;5、对于无证据一方,其主张应当不予以支持;6、判决应当以证据与事实为准。
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装修物构成附合时,其归属适用添附制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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