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工种作为特殊工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法》有明确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3、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可以肯定的是,不能补办的。因为在补办的时候,除了要提供个人的相关资质之外,还要企业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而在一个人达到退休年龄之后,他从事特殊工种的资格审查基本上不可能通过的,因为安监部门在进行资格审查的时候,发现年龄太大了,肯定不会同意从事这些特殊工种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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