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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有什么区别?如何认定?

2023-07-14 11: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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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14 回复

专业分析:

职务侵占罪是如何认定的?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将他人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都是以财物为对象的犯罪,都侵犯了他人财物的所有权。主观上都是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都具有变合法持有为非法占有的特点,但两者的区别是明显的。首先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其次,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即可构成犯罪,不以拒不交出或拒不退还为必要条件。而侵占罪无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实施了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后,还必须以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为犯罪成立的必要要件。其三,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只能为单位财物,而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则包括行为人代管的他人财物,也包括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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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炜律师

博爱星(上海)律师事务所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有以下区别: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主观上表现为明知是单位财产,决定通过侵吞、盗窃、欺诈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己的财产;侵占罪是指明知是他人保管的财产、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决定占有财产;客观上,职务侵占罪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罪不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

王雨昕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具有以下区别: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侵占罪则是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罪不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4、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侵占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特定物。5、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6、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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