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需要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 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要有明确的录用条件。这个“录用条件”必须是用人单位已经告知给劳动者的,不能“暗箱操作”、“内部控制”。否则,劳动者可以以不了解该规定为由而否定用人单位的解除理由。如果用人单位未特别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的,司法实践中常把招聘广告的内容作为录用条件。 第二,要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作进行考核,以此确认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 第三,要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试用期内进行,过了这个时间,即使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也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而只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还要提前30日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针对在试用期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试用期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其他。
当事人在试用期内不能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其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