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刑事拘留后公诉机关是否会依法判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判刑,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是否判刑应该在之后的法院审判后做出决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如果继续刑事拘留的,由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然后进行侦查,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检察院移交案件,建议提起公诉。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退回侦查机关,此时就将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检察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有: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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