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上述有关规定内容进行评审后,由项目评审人员完成评审报告,提出项目评审结论。评审结论应当包括以下要点:1.项目是否符合中外两国政府的有关政策和选择范围,重点阐述项目是否符合我国的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金融政策和我行的信贷政策等;2.项目建设是否具有必要性,建设与生产条件是否具备;3.项目的审查情况:盈利性项目的市场现状、市场前景预测的评估判断;基础财务数据和报表在格式上是否符合要求,数据估算是否准确;项目的综合财务评价,项目在财务上是否可行,经济效益如何,还款是否有保障;项目的社会效益如何等;4.项目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否合法、齐备、有效;5.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或建议;6.是否同意对项目给予转贷支持,说明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及贷款偿还计划。
针对中标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评审流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达到以下标准,必须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的,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