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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两重赔偿标准: (1)属于康复、医疗器械的费用项目。 这个只能按照相关规定发给实际用掉数目金额的赔偿,是不能够重复赔偿的,对于这笔钱,如果低于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的,那么剩下的钱,由保险公司赔付。 (2)属于住宿、伙食、营养、误工、护理等项目的费用。 这个只能按照相关规定发给实际用掉数目金额的赔偿,是不能够重复赔偿的,对于这笔钱,如果低于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的,那么剩下的钱,由用人单位赔付。 (3)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费用。 如果工伤保险赔偿没有给出赔偿的,就应该根据相关的法律,由相关的责任人赔付。
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按下列标准划分: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的赔偿责任,对方承担2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对方承担40%的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对方承担60的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的: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事故的,按第二种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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