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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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支付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进行还贷的,或者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还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决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且已经取得产权证,应该属于婚前财产。
按揭房离婚按照双方的共同财产处理。双方可以平均分配,对于需要偿还的贷款,双方应共同承担。如果是一方婚前按揭购买的,那么离婚时一方需补偿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偿还的部分,剩余的贷款部分归房产所有者个人承担。双方可以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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