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应该由公安机关内部的法医部门进行鉴定,如果案件需有要的,也可以聘请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二十条 对人身伤情进行鉴定,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二名以上鉴定人负责实施。 伤情鉴定比较疑难,对鉴定意见可能发生争议或者鉴定委托主体有明确要求的,伤情鉴定应当由三名以上主检法医师或者四级以上法医官负责实施。 需要聘请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鉴定聘请书》,送达被聘请人。
针对故意伤害罪轻伤鉴定范围,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故意伤害罪案件中的伤情鉴定划分: 1、重伤是指肢体残废、容貌损害、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轻伤是指肢体或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故意伤害罪轻伤的鉴定标准主要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认定。该标准规定,轻伤是指对人肢体或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发生部分障碍或其他对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对于其轻伤的具体专业认定,请参照该标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