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1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或者个人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没收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非法购买剧毒危险化学品罪的量刑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犯罪分子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那么会被人民法院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