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中的有关条文明确规定了房屋产权办理的手续以及需要的相关材料,同时在办理房屋产权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楼盘竣工入伙后可以办理产权证; 2.须业主本人亲自办理,或代理人携经公证的委托书办理; 3.按揭业主房产证由按揭银行领取; 4.契税收取标准为房款总额的1%,办证费为总房款的0.15%加5元; 5.在房产证办妥之前,业主如更改联络地址、电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公司。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与引起的责任由买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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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产权过户的注意事项: 1、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2、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3、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下列事项: 一、在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申请登记的权利申请人名称应当为法定名称,或依法登记的名称。 二、属于下列情况的要办理公证:因继承、赠与和遗赠申请房产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申请人是自然人且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生效的。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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