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 (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韩飞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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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伤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伤害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机动车交通事故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那么肇事方是没有责任的,保险公司也就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驾驶员一方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财产发生损害的,当事人提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请求的,保险公司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只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对于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是不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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