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哪些情形不构成重婚罪

2023-03-17 07:29:49
推荐答案

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17 回复

专业分析:

是否构成重婚,需要具体分析,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一)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二)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展开更多

针对哪些情形不构成重婚罪,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完善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切实做到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是决定该集体经济组织重大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的最高权力机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推选3至5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权利。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权对本集体组织的财务账目提出疑问,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级目录就是大标题,二级目录就是大标题下的小标题。目录,是指书籍正文前所载的目次,是揭示和报道图书的工具。目录是记录图书的书名、著者、出版与收藏等情况,按照一定的次序编排而成,为反映馆藏、指导阅读、检索图书的工具。在计算机应用中,目录的发展成了“文件夹”,随着目录工作的发展,衍生出“目录学”。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