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老板拖欠工资已经三个月了怎么办

2022-07-21 08:54:17
推荐答案

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21 回复

专业分析:

离职后,若用人单位仍然不发工资 1.最后一次向老板明说让他支付你所有所欠工资.并明确告诉他如果他还不给,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他不给.协商不成,不要拖,马上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并要求劳动仲裁. 3.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你在办理受理或应诉手续时各预交仲裁费。案件结束后,仲裁费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按照当事人各自实际应当支付的仲裁费数额交纳。 4.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你胜诉,不需要支付仲裁费用. 无论有没有劳动合同,都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只不过有劳动合同会在程序方面会更方便。

展开更多

针对老板拖欠工资已经三个月了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搜集有用的证据 劳动者一定要保存证据,特别是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招聘简章、记录以及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上岗证、工作证(牌)、出入证、饭票、加班记录、押金收据、工资欠条、同事证言等。 2、保护公司生产资料 劳动者得知老板跑路后,应第一时间保护好厂里的设备等相关生产资料,等待政府部门来查封,切莫被老板偷偷运走;若老板真抓不回来,那这些设备拍卖所得会用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 3、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仲裁 遭遇欠薪的,应尽快至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准备证据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在某些情形下公司欠薪也可能触犯《刑法》,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经劳动行政部门催缴后仍不支付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