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后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我国城市土地的使用权,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且没有明确说归一方所有的等。
土地没有个人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所以也不存在说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也就是,我国的土地属于公有,不是国有的,就是集体所有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