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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和嫂子离婚,是嫂子提出来的,,孩子是爷爷奶奶养大的,我们可以争取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2019-06-13 13: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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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利律师

2019-06-13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因此,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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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从法律上来讲爷爷奶奶不能争抚养权,因为孩子的法定抚养权是归孩子的父母的,除非有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或者有其他法定事由的,否则爷爷奶奶不能直接要求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孩子的阿姨不能跟爸爸争取抚养权。父母双方是法定的抚养权人,不容别人干涉。在孩子的父母都健在的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第一顺序抚养人。抚养权的归属还是要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和保障合法权益为前提,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认定。法律规定一方如果有严重疾病、吸毒、家暴、虐待儿童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另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应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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