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可以自诉的刑事案件有哪些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侮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遗弃罪和侵占罪五种;2、被害人有相关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也即犯罪性质不太严重,犯罪事实比较清楚的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犯罪分子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的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或检察院却没有予以追究的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可以自诉的刑事案件有: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第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自诉。第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