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注: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 4、人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三、办事流程办事步骤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局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备注: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及各办税服务厅。四、所需时限:半小时五、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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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纳比例是24%,16%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医疗保险缴纳比例是12%,10%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失业保险缴纳比例是1%,0.8%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0.2%;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0.8%。各地规定不同,具体比例可询问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缴纳职工社保的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的,二者按照一定的比例缴费,其中单位承担的部分会更多一些,每月职工的参保费用,单位会直接从职工的工资中扣除。而社保缴费基数,则是根据所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的,缴费金额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基数,也不得高于最高基数。而居民社保则是一年一缴,缴费标准总体来说要低于职工社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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