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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和房屋的补偿标准

2022-03-26 04: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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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6 回复

专业分析:

拆迁安置补偿分两种:国有土地拆迁安置、集体土地拆迁安置 国有土地的拆迁由于出现诸多问题正在酝酿修改,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支付货币补偿费。货币补偿费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房屋建筑面积、新旧程度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拆迁住宅房屋的平房、非单元式楼房应增加附属设施补偿。被拆迁住宅房屋在合法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内小于规定容积率的,其多出部分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应给予适当补偿。目前集体土地征收中涉及补偿的费用为三类: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后两者归所有者所有。目前正酝酿立法解决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中存,在的问题,诸如补偿标准过低、补偿不公、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暴力强拆等。在目前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实际上政府在以“公共利益”为由典型的就是“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征收政府看中的是土地出让金,补偿金一亩地三四万、五六万,但变为国有土地后进入土地市场卖给开发商时,就成了几百万,政府赚了巨大差价。所以,我们还要靠律师在政策框架内根据经验运用技巧争取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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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将会涉及集体土地上的附着物拆迁的问题,需要对附着物所有人进行补偿。这一补偿的标准是由省一级政府制定的,各个地区都不同,所以无法一概而论。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至今关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国家还没有统一的立法,主要由各地区自行制定,补偿标准都有所不同。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有两种情形: 1、城中村,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情形,由于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周边房价已商品化,如果仍按原来的农村集体土地上附着物的标准给予补偿,难以解决农民的居住问题。所以很多城市专门出台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时明确: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条例》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 2、集体土地被征收时房屋作为土地附着物被征收。农村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的现行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但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主要是对土地补偿,并未规定房屋的补偿。集体土地上房屋在法条的表述上为“附着物”。且当下《土地管理法》是2004年8月修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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