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权证过户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哪些 房地产权证过户需带证件包括买房需携带的证件和卖房需携带证件。 买房携带证件:买方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卖方携带证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已存校房产科) 5、户口簿上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如未婚、丧偶、离异需到当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所开具的单身证明15日内有效。持以上证件,买方本人、卖方夫妻双方及同住成年人一同到现场办理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卖方户口本上同住的成年人不能到场,需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 二、产权证过户的程序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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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5种材料。如下:1、申请房屋买卖过户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房产合同的原件;3、房屋所有权证;4、涉及房产继承的,那么申请房屋买卖过户当事人的还要提供遗嘱、遗嘱公证书、被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证件;5、其它法律规定需要的材料证件。
房屋买卖双方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网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完税证明;卖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房屋相关权利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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