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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下落不明可否在户籍所在地起诉?

2023-09-24 21: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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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9-24 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法院会做公告送达,时间会长一些,具体如何操作可以和律师面谈咨询。 根据法律规定,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分居并不包括分房居住,而且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并且分居满两年后并不能自动离婚,只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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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如果协议离婚应当在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如果诉讼离婚可以在居住满一年以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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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一般是去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区、县一级的人民法院起诉。户籍所在地指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起诉前被告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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