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诉讼讨债需要有哪些证据 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 (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诉讼讨债的案件都要提供哪些证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讨债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借条,欠条等。
因为债务纠纷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应当提供的证据包括可以证明债权债务合法有效的证据,债权人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证据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