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买卖契约签订过程中,除了约定房屋基本状况,双方权利义务外,应该注意一下几点:1、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2、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3、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4、“最短时间”与“最好”。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不知道。5、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6、卖方解除合同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7、处理结果不明确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你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8、以偏盖全这里所说的以偏盖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9、拒签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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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 1、注意对房屋交易的关键性约定及卖方的任何承诺,要有书面的签约。 2、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期限。 3、在买房过程中注意保留好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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