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您可能认为身份证并非国家机关证件,因此不能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论处,这是个误解。身份证上都有国家行政机关的印章,买卖和使用同样可认定为“伪造”。 伪造证件罪既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犯罪构成, 包括四个方面: 一、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该罪; 二、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的方面实行管理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 三、该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过失不构成该罪; 四是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以上四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否则就不构成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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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毁灭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量刑标准如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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