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系统简单地说,就是以信用报告的形式提供个人信用记录。离开身份证您也许会觉得寸步难行,而在个人征信系统完全打开的社会中,没有另一张“身份证”您也会觉得举步维艰,这个“身份证”就是个人的“信用记录”。如果您的信用记录不良,那么在融资与银行打交道的过程中将寸步难行。 因此应当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一旦建立了信用记录,就要按时还本付息,拖欠和借款不还都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对个人信用形成不良影响。另外还要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由于一些经常发生的错误,例如输入错误等,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差错是难免的。因此,应当定期查询和认真检查自己信用记录中的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避免使自己受到不利影响。如果发现个人信用记录内容有错误,应尽快联系提供信用报告的征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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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中,单笔贷款最近24个月内有1次(含)以上连续逾期达61日记录,或2次(含)以上逾期达31日记录,或最近6个月内有1次逾期达31日记录。其次是信用卡中,单笔最大透支额1000元,且最近24个月内有1次(含)以上连续逾期达91日记录或状态为“呆帐”或“冻结”的。 2、信用报告中出现“担保人代偿”、“以资抵债”等特殊情况的,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为“逾期”状态的信用卡、贷款,贷款发放前必须提供已偿还该欠款的银行流水、银行扣款凭证或银行证明。 3、公共信息中有欠税记录、行政处罚记录、重大法律纠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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