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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022-10-24 1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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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4 回复

专业分析: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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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是: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夫妻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婚后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夫妻双方婚前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或夫妻一方婚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在没有事先双方书面约定的前提下,婚后申请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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