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在人们现在的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同时,电子商务业正在大比例的取代传统的买卖双方见面的市场交易方式,在这种虚拟的网上交易中,消费者通常只能借助网络了解商品信息,通过电子银行进行结算。这就给大学生网络犯罪提供了很多可以钻的空子,大学生的网络欺诈交易主要都是通过网络商务活动进行,如开设网络商店,建立拍卖网站等等。例如,2012年2月,韩国偶像团体SUPERJUNIOR在台湾进行演出,在距离演唱会开始花四溅还有一个多月,门票就以销售一空。但是在网络拍卖网站上却有账号名为HELLEOBABY的网友在拍卖门票,有粉丝毫不怀疑的汇款三万要买十张,没想到钱会进去却迟迟收不到门票,最后报警处理,警方查出涉嫌诈骗的网友竟然是一名就读于太重某技校的女大学生张某。家境富裕的张某坦承,之所以会犯案是因为太想买名牌,但缺钱用才出此下策。其得手的三万元钱也在短短一天内就全部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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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犯罪的新高地。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淘宝等网购潮流的兴起,在给社会带来巨大发展的同时,也给许多不法分子开辟违法犯罪的新土壤。其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且辐射范围越来越大。据统计,网络诈骗发案率逐年大幅度递增,涉案金额也成倍增长,网络诈骗已成为典型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 2、社会矛盾的导火索。 此类案件一旦发生,少则几百元,多则几万元,有的甚至几十万、上百万元,给群众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有时受害人及其亲友因公安机关未能及时侦破或未能追回受损财物,便对公安机关不满,严重影响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有的甚至产生对社会的极端报复心理,滋生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3、传统侦查的冲击波。 此类诈骗案件作为新型犯罪,突破了传统犯罪的时空特点,使行为地和结果地分离、犯罪地与被害人所在地分离、犯罪所得在异地实现,给“条块分割,以块为主”的公安机关侦查办案模式带来巨大冲击,且侦破过程涉及银行、电信等有关部门,这些部门在管理上是“以条为主”,使得地方公安的侦查方式难以在上述部门顺畅贯彻。
网络暴力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它是一种在网上发表具有诽谤、污蔑、侵犯名誉和煽动性的言论。 网络暴力混淆真相,侵犯当事人的权益,影响道德价值观,阻碍和谐社会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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