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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以做生意为由向我借了两万元钱,结果他拿钱并不是做生意而是自己挥霍掉了,有借条的可以告他诈骗吗

2019-04-06 19: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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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强律师

2019-04-06 回复

专业分析: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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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朋友之间借钱,双方立有借据,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即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不属于违法行为。因为朋友间借款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所以不可以告诈骗罪,但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讨债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可以。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借条可以作为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提交给法院。但是只有借条并不能完全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还需要其他证据材料。只有证明了借款事实,才有可能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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