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有哪些,保险公司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车祸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有: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针对车祸医疗费应该要求哪些事故保险公司垫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下列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受害者必须抢救,抢救费用已经发生;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支付的救援费用。
1、是肇事方,这种情况可以跟交警说自己无力出医药费,让交警队向保险公司开具先行垫付的《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用支付(垫付)通知书》,然后保险公司会垫付医药费 2、是受害方,若肇事方不愿意出医药费,自己又没钱垫付,可以凭交警部门的有关证明、医疗单位治疗的有关票据或病情证明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但是通常需要将肇事驾驶员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在法院“先予执行”保险理赔款后才能成功。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