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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单位破产清算问题

2023-08-21 16: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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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21 回复

专业分析:

单位破产,工伤保险费用破产清算时一次性拨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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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破产清算期间每个劳动者的社保关系都应当转移。公司破产清算的,应当以破产财产清偿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公司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十五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企业破产时,企业工伤职工可以预先申报解决工伤待遇享受。 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假如属于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则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承担支付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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