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子视为子女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您们的房产虽登记在您的名下,但是属于您和您老公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的财产。您如果不签署协议,离婚的时候也不会判给您个人,还是按照出资份额分配。您如果签署协议,也就是让上述关系更明晰了而已。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前面您提及公公要求70%,后面您又说“承认他们家出资90万,并且和老公协议产权各占一半”这两种情况后果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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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下离婚的分配是: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一方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为出资为其购买了房屋,将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房屋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是对一方的赠与,否则的话一般都是按照夫妻共同房产来处理,离婚的时候是均等分割房屋。
第一、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第二、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考虑现实情况,此种情况,有着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第四、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如果有证据证明这套房子是父母赠与给夫妻双方的,在离婚的时候应该要当做是共同财产一起来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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