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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3-01-25 16: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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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1-25 回复

专业分析:

关于保险公司怎样理赔交通事故的首要条件是交通事故认定书,其次还要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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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对于超出交强险限额的赔偿,保险公司将按照本次事故责任比例在商业险中赔偿,一般会承担超出部分的百分之三十,被保险人负责赔偿剩下的部分。下列情况下,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三、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而增加的; 四、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五、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六、因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事故而增加的; 七、发生机动车盗抢保险规定的全车损失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而增加的; 八、可附加本条款但未选择附加本条款的险种规定的; 九、不可附加本条款的险种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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