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五十年初期,我国完成土地改革后,人民政府曾在农村给分得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所有权证;在城市郊区给分到国有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使用证。后经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民的私有土地变为集体的公有土地,城市郊区农民使用的国有土地也由集体统一使用。土地证失去意义和作用。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1986年颁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全民所有制单位及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凡变更土地属权或变更土地用途的,均经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
针对请问拆迁扩户都是按户口扩,有两个户口,两个土地证,可是拆迁办说只能扩一户有这个政策的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只需带两个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所在派出所办理就可以了。并且在办理注销户口时,公安机关会出具一份注销证明,只要拿着这份证明,可以更改驾驶证、毕业证等相关个人信息。因为公安部已经开始对双重户口实行全面清理,为避免工作人员将欲保留的户口注销,建议拥有双重户口的人尽早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
一个人不可以上两个户口的。法律规定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双重户口,于法于情,都是应该严加杜绝的。这不仅造成资源分配的不对称,更是助长了“重婚”、“房多多”等不良现象的滋生,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同一公民有两个及以上常住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按规定及时注销其非法登记的户口。如果公安机关未发现拥有两个户口情况的,当事人应主动向公安机关要求注销其中之一。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