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方是机动车,对方是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在双方都属于机动车的情况,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定下,因此无法确认责任份额大小,而责任认定书作为赔偿的依据。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现在就你所述对方让你支付医疗费,然而责任认定还没有出具的问题,你们已先垫付7000元,如果所有的费用都由你们出不合理。你可以拒绝,温馨提示,你先期垫付的,要收好发票或对方的收条。以备后来保险报销或者应对可能发生的民事纠纷。如你拒绝垫付额外的医疗费用,对后期的责任认定不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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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其中“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一般是指驾驶人从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已被注销。当时“过期未注销”不属于“未取得驾驶资格”,不属于保险公司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因此,没有驾驶证的,不管是由于一直没有取得驾驶资格还是说驾驶证已经被注销的,给汽车投保的,都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毕竟,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出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加上没有主体资格,自身违法,因此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赔付。
赔偿你自己和对方保险公司谈,既然对方报保险,那你找对方他肯定不会理你,他也不需要理你,你收集好赔偿具体细则,联系对方一同去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商议,你不主动联系对方,对方和保险公司肯定不会主动联系你的。如果赔偿谈不拢,可以去法院对其进行起诉的,但讲实话你想要的额外赔偿基本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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